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林业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试点的批复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5-11-27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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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林业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试点的批复
贵州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黔东南州林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研究与试点示范项目研究总体方案的请示》(黔林呈〔2014〕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开展林业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试点,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突出试点工作重点。林业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人类健康的战略性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等三大目标,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已成为公约各缔约方广泛关注的热点,对我国来说,这既是一个新兴课题,也是一项创新工作,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试点工作要突出重点,抓出成效,以推动和支撑我国加入《名古屋议定书》后的履约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你厅和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黔东南州的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通过试点推动贵州省林业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管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和惠益分享工作涉及国际履约,且专业性强。近年来,国内一些专家学者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与跟踪,并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请你厅及试点单位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发挥其作用,确保试点取得成功。
四、及时报告试点情况。请你厅每年将试点实施情况报我局,并在试点结束后报总结材料和成果。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3月 日